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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2021.02.25

10月23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江门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惠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谢少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彭大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赵建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增强自觉,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江门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要主动履职、依法防控,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在严格执法上动真格,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在法治教育上增实效,及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解读,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涉疫矛盾上促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   会议提出,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争取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权责平衡、监督制约、案多人少等难题,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列入“一把手”工程,落实好改革每一项任务。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运行机制,督促镇街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法治社会水平,加大全面普法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用,力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职尽责,开创依法治市建设新局面。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从严考评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找准存在问题,迅速做好整改提升。   会议通报了我市2020年上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市领导罗海华、刘子奕、陈迺章、关耀东、赵春燕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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